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甲方入股乙方开立的公司,占股份百分之几十,参加公司经营,承担公司盈亏。
股权代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实际出资人将出资份额对应的股份登记在他人名下,不对外显示股东身份,但实际享受股权收益的一种股权治理模式。
在我国,股权代持是合法的。
结合我国《民法总则》《公司法》《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最新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规定,说说股权代持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际出资人必须完善、保存好实际向公司出资的证据。认缴出资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纪要中要有体现;实缴出资的,要将向公司出资的凭据、公司出具的收据等证明材料保存好。
二、实际出资人必须与代持人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合同》,明确实际出资份额、实际享受股份收益等内容。
三、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当与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签订《告知函》等方式,使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的身份。
四、必要时,实际出资人应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虽然股份不登记在其名下,但通过实际参与经营,使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悉其实际出资人身份。
最后,实际出资人在条件成就时,应当及时显名,成为真正的显明名股东,履行股东职责,确保其实际权益。
协议中应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明、职务、分股比例,以及双方对于管理职责、投资义务、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退出规则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还需明确协议的生效日期、变更或解除条件,并在必要情况下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模糊不清的地方,以免日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
在聘用管理者分股份的协议中,需要包括双方的股份比例、股份购买价格、股权转让规则、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相关的保密条款和竞争限制条款等内容。
协议应当清晰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份分配和管理者参与公司决策的具体权限,保障双方利益和公司稳定发展。同时,协议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将受聘者的权利义务写清楚,当其在一定时间内,为企业带来一定效益时,可拥有企业一定数量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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