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欠费会影响个人征信。部分城市已经实行了用水信用消费制度,如果是恶意拖欠电费不缴纳,欠税、民事判决的,都会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成为个人征信记录上的不良信息。
例如上海市规定居民被催收电费后,超过6个月仍然未缴纳,就会在征信报告内产生不良记录。
欠费3个月通知,6个月停气并且罚款,特殊情况特殊对待,12个月纳入征信,12个月无违约记录消除征信。
拖欠电费将会影响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供用电条例》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将电力用户拖欠电费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是我国供用电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它清晰地界定了电力企业和用户的权责义务,为规范供用电管理法律关系和保障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条例》明确了供电企业应当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如供电企业不得擅自采取限电、停电措施;应当提供每天24小时的保修和投诉受理服务;接到保修之时起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外环线内不超过60分钟、外环线外不超过90分钟等。
《条例》同时也明确了电力用户及时交付电费的义务,具体可采用抄表付费、预购电、预存电费、分期结算等方式。对于拖欠电费的用户,《条例》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扩展资料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第八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
供电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
欠电费是会影响个人信用的。按照规定,只要在12个月内,有2次(含)以上电费欠缴,且催缴后也未按时缴纳的记录,该用户的失信行为就会被登记,从而损坏个人信用,对之后申请贷款、出行坐车都会有影响。不过,若是不幸被登记了失信行为,只要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按时缴纳电费不逾期,还是可以消除失信记录的,不过最好还是按时缴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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