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故拍卖程序如属于强制执行中一个步骤,则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的类型:股权拍卖。拍卖的标的:该公司任一股东全部股权。律师的角色:或许就是写写相关法律文书顺带见证下两位股东互相抬价吧。。。实话说现在对题主的问题很感兴趣,因为还没有遇到过这种类型的股权拍卖。
一来不知道究竟拍卖的是哪一位股东的全部股权,也就是说存在拍卖标的的不确定性。
二来是否要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进行委托拍卖,而且在拍卖过程中还存在着拍卖标的和竞买人身份的不断转换。希望题主在事情有进展后不吝告知,万分感谢。
能买,股权拍卖的价格一般都很优惠,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拍卖所得的股权受法律保护,是合法交易,得到股权后就可以行驶相应的权利。
股权拍卖议价的关键在于确定合理的底价和上限价,底价应该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价值和市场情况,上限价则应该考虑到买家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
在拍卖过程中,卖家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底价来吸引更多买家参与竞拍,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过度降价导致亏本。
买家则可以通过竞价和对卖家的谈判来争取更好的价格,但也要注意不要过度出价导致投资风险过大。
最终的议价结果应该是双方在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达成的合理协议。
执行中,如涉及到股权,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股权价格。如果拍卖不成功,也可在中介评估之后通过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权拍卖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