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持有人简单的称谓应是股东,也就是公司的出资人。 股权: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并且还具有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
不一定。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企业必须有控股股东,无论相对控股还是绝对控股。因此在实践中,一家企业可能有股权(投票权)超过50%的绝对控股股东,也可能有虽然股权低于50%但根据协议对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的股东,或相对大于其他出资人股份的相对控股。
但也有可能企业股权安排过于分散,又无协议控股而没有控股股东。
1、股权不等于经营权,股权是企业的股份,年终分红的权利,而经营权既可以是老板,也可以是经理人。
2、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合资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
股权的分类:
1、自益权和共益权
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3、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个人股的特点是股份面容小,适于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募集小额资金。
个人股(ɡè rén ɡǔ):公民个人以自己的合法财产投资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在中国,个人股分两种: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认购本企业的股份,称为“职工股”;另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众招募的个人股,这种个人股又称为“私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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