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合伙企业。
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对亏损的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发生时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摊;但合伙企业不能约定将利润或亏损全部归属于某一合伙人”。“丙仅出资5万”——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不能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对外事务。合伙企业是“人资两合”型企业,不存在“股份”一说。合伙企业的本质是“对合伙人的信任和了解”。如果现在出了问题,是您没有理解合伙企业的本质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融资 股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