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港股配股是指向第三方发行一些股份。而对于行权,是指发行可换股债券,会设定一个行权价格,当到了行权时间,正股价格比行权价高,才会选择行权的。
公司给员工授予期权,员工离职后,期权的处理,一般是三种情况:
1、对于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2、对于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一般给员工考虑决定,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如不行权,就由公司回收。
3、对于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权池。
重点:退出机制!
正常情况,按照约定授予,行权,但如果员工离职,或者因违反协议开除,如何进行退出?这也是授予协议必须明确的。实际上,很多授予协议在这方面,都不够明确,也导致了非常多纠纷的发生。
第一种,强制无偿收回。如果授予协议是这样约定的,并且授予过程中履行了约定(比如按期分红),那么强制收回,也无可厚非。
第二种,强制有偿赎回,和第一种略有不同,是公司用董事会决议价格,强制赎回股权;这种比较常见,但问题是,赎回价格经常产生严重分歧。
理论上讲,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价格,但,你融资是一个高估值,赎回是一个低估值,这个如果不事先约定清楚,说起来有点欺负人,比如,说,离职时公司有权按照上一轮融资估值的50%,80%强制赎回股份。在授予协议里写清楚,那么赎回的时候,大家都签了字了,谁也无话可说。
第三种,有限制保留,这也很常见,有的会给保留期限,有的会给一个保留比例。
港股通业务权益证券处置有以下几种情况:
1、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不得买入;
2、股票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3、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受权益,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1.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交易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3.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卖出
行使价=行权价格 就是规定的只有当股票到达这个价格之上(购轮),或者之下(沽轮),这个窝轮才具有价值换股价=行权成本 当涡轮有价值了,加上涡轮的价格,就是你的成本比如汇丰购轮 行使价60, 换股比率10,就是10股涡轮换一股汇丰股票那么如果当到期日的汇丰价格是61,达到行权价格之上,那么涡轮的实际价值应该是61-60/10=0.10 ( 如果换股比例是100,就除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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