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时实际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同,没有直接的法律风险。 股权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同,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没什么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规定,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话,那么出资多的股东,完全可以将其因出资而出取得的股权一部份或者全部,赠送给出资少的股东。这样,就可以成功规避“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规定。
2、股权毕竟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还不行使,也可以放弃、赠送,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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