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领。
1.根据相关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失业期间没有其他工作收入。
因此,如果你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后重新就业,就不能再次领取失业补助金。
2.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是有期限的,一般为6个月至1年不等,如果你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就不能再领取上一次的失业补助金了。
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又工作了。后来又失业了,还可以继续领哦。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需继续领取未领完的期限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再次失业的,可续领失业保险金至期满。(二)重新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不满一年的,可继续领取已结转的期限;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超过一年的,可重新换算成失业保险期限,与上次未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z长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新工作,是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办机构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剩余失业保险金期限将被保留),否则新用人单位将不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其个人将承担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领取失业金后又上班了那就继续领失业金,暂时不要交五险
当然可以缴纳社保,而且没有影响的。
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我们来参考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珄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笔者想说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是不容侵犯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领了失业金后来又上班了请问失业金还能领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