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属公积金,根据现在的政策,只要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就可以进行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2、国管贷款属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一次公积金结清后即可申请,本次国管贷款属于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方可申请。(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限于在北京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市属,国管以及中直)。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后,在满足其他非买房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提取公积金,则是可行的,例如租房或者大修房,再或者是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一、如果非要买房提取公积金提取则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具体的情况如下:第一种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第二种情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房款的;第三种情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同时,公积金余额还可提取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
二、组合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公积金抵扣,使用余额还贷;其中余额不仅仅可以还款公积金贷款部分,还可以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但是两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您选择了抵扣公积金部分,自然商贷部分,就只能用现金还款。
不能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一)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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