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现金支票就不能补
支票丢失是不可以补办的,应该立即到银行申请挂失。
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但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印鉴卡有两联 一个是客户联一个银行联 客户联很多人都丢了没关系 因为印鉴预留完成 会根据银行联在系统做电子建模 不是每次转账啥的都用印鉴卡实物 用系统的电子模型自动比对 但是在销户变更时候要用到客户联 怎么办呢 写遗失说明就好了 如果印鉴丢失才需要登报挂失
银行卡遗失,首先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告知口头挂失…随后拿着身份证去银行重新补办。
银行印鉴卡是单位、企业公司去银行开户时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卡,银行办理支付时核对支票印鉴与预留印鉴卡上的印鉴是否相符。印鉴遗失,但支票保管妥当是不能办理支付的,因领用支票时支票号码己记录在案,印鉴相符但支票号码不符合遗失印鉴帐户所领支票号码,银行不会办理支付。
预留印鉴遗失应尽快办理印鉴变更,应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开户行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公司企业有权人身份证明;
2,开户许可证(或基夲存款帐户编号);
3,在新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1)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需要出具司法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需说明原因),(2)无法提供原预留个人签章,需提供原个人签章所有人出具的书面申请,以及原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字及身份证件,需在公函中说明原因;
4,交回所有己加盖原预留印鉴的空白重要凭证,并在公函中注明凭证的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
如果只是开户时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卡片遗失而印鉴卡所留印鉴没有遗失,帐户资金是安全的,可以按上述办法变更印鉴卡片的哦。
银行印鉴卡遗失问题不大,本人持身份证证件去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就行,危险系数不高,当然也需要防止不法分子捡到,用于相关违法行为,遗失后第一时间联系咨询银行相关人员,确保避免个人财产的一个损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
法律依据:
根据《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如果丢失,需要本人(注意是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去挂失。 支票记载事项分类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一、绝对记载事项:
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二、相对记载事项: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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